服務條款

This article is an English translation of a text, and the Japanese notation is the official text and the English text is treated as a reference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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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旨在定立有關於日本國內販售之商品(以下簡稱「本商品」)的郵購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本商品刊載於 GANESHA 合同会社(以下簡稱「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商品目錄,以及本公司所營運之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上之各種商品目錄(以下統稱「本公司目錄」)。

第 1 條(本使用條款的適用)

  1. 於使用本服務時,除因本商品之性質而顯然不適用之條款外,本條款將平等適用於所有完成本公司購買手續之客戶。客戶應在充分理解本公司目錄及本條款之記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

  2. 若本公司針對本商品或本服務另行訂定其他條款或規定時,該等條款或規定應優先適用。

  3. 若客戶與本公司之間另行簽署之契約書等(包含客戶訂單等之中記載有契約條件之情形)與本條款之規定發生衝突時,應優先適用本條款之規定。

第 2 條(本服務的內容)

  1. 客戶得依據本條款之規定,透過本服務,按照本公司目錄所記載之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價格、配送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等)購買本商品。然而,基於本商品之性質、本公司規定之基準,或因製造商或本公司之事由,本公司可能會在無事前通知或預告之情況下,將部分商品排除於本服務之對象之外。

  2. 客戶得依據本條款以及本網站上所刊載之使用注意事項之規定,使用本網站上所提供之各項服務。

  3. 本服務之提供區域僅限於日本國內。但本公司目錄中記載有無法配送之區域者除外。至於日本以外之國家,只要是屬於可配送之地點,本公司將另行協商諸多條件後提供服務。

  4. 針對本公司目錄所記載之價格中需要進行估價之本商品購買申請(以下簡稱「訂購」),或因其他本公司之事由而需要進行估價之訂購,本商品之價格與發貨事宜將依該估價結果而定。

第 3 條(本商品的訂購方法及買賣契約的成立)

  1. 客戶得透過以下各款所定之方法進行訂購。然而,根據特別訂製商品或其他本商品之種類、數量等,本公司可能會限制其訂購方法。

    • (1) 透過網路訂購:請於本網站的購物車訂購畫面中輸入必要資訊。

  2. 關於本網站之使用方法等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目錄及本網站之相關頁面。

  3. 來自客戶之訂購,將於本公司收到符合本條之訂購訊息時視為有效。若因通訊不良等原因導致本公司未能收到來自客戶之訂購資料,或訂購中應填寫之必要資訊有不全之處,則視為未有有效之訂購。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於客戶無法購買本商品以及由此產生之相關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 關於客戶訂購本商品之買賣契約,將於本公司針對客戶之訂購發出承諾通知(如發貨完成電子郵件等)之時,或本商品實際發貨之時,以兩者中較早發生之時間點視為契約成立。然而,若本公司於收到訂購後迅速向客戶發出拒絕通知,則不在此限。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於客戶因信賴買賣契約成立而產生之相關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若本公司認為特別有必要,得另行簽署買賣契約書或變更買賣條件。

  5. 若針對客戶有關訂購之需求而產生費用時,本公司得要求客戶承擔該費用。

第 4 條(退貨及退款政策)

  1. 因客戶個人因素之退貨與取消: 訂單之取消或退貨僅限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且商品必須為未使用過、未經客戶自行加工或變形等(須維持可再次販售之狀態)之情形下,方予以受理。若商品有刮痕或破損,則不屬於退貨範圍。

  2. 關於完成訂購後至送達前的取消,基於系統及配送上之限制,請您先領取商品後,再依照本條規定辦理退貨手續。

  3. 若因客戶個人因素退貨,來回之運費(送達時之運費及退回時之運費)以及其他因退貨所產生之實際雜費,均由客戶自行承擔。商品退回本公司並確認其狀態後,本公司將於 10 個營業日內透過原結帳方式進行退款處理。

  4. 新品瑕疵與破損之處理: 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若在開封商品時發現有影響騎乘或使用之變形、缺陷、破損,或是收到錯誤之商品,請務必按照第 8 條之規定,儘速與聯絡窗口(info@8ftweekend.com)聯繫。我們將於確認狀態後,迅速進行處理(更換商品或退款)。

    *請注意:不論任何理由,商品一經安裝於車輛上,或經過加工、變形後,即不屬於保固範圍(將改為付費處理),因此請務必在安裝前確認商品狀態。

  5. 退款手續: 退回商品之檢查完成且退款獲得批准後,本公司將於 10 個營業日內透過原結帳方式自動退款。根據您所使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之不同,實際入帳可能需要一些時間。若自退款批准起超過 16 個營業日仍未確認收到退款,請與 info@8ftweekend.com 聯繫。

第 5 條(本商品的發貨)

  1. 本公司將根據客戶之訂購,向客戶發貨本商品。然而,本公司得根據訂購之本商品種類、數量、訂購日期與時間等,逐次決定發貨日期。

  2. 自客戶訂購之時間點起,本公司即會依序進入包裝等作業。因此,發貨手續開始後即無法於中途取消。若欲取消等,請依據第 4 條,於商品送達給您後再辦理退貨手續。

  3. 發貨日期與本商品送達客戶手中之日期不同。於訂購本商品時,請客戶自行參考本公司網站上記載之預估所需天數後再行訂購。此外,若因天氣、交通擁堵、道路施工等運輸環境因素、本商品之發貨時期(如年節假期、夏季休假、中元與歲暮送禮旺季等),以及其他原因(如配送公司罷工、關稅變更、戰爭衝突、地震、海嘯等),導致未能於各地區之運輸所需天數內送達時,本公司對客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4. 若因客戶個人原因拒絕收貨或因長期不在家而導致商品被退回,則來回之運費以及所產生之稅金等所有必要費用,均須由客戶全額承擔。

  5. 關於配送遺失、破損等異常狀況之處理:

    • (1) 若於國際郵件(如 EMS 等)配送過程中發生破損等情況,收件人須迅速向配送業者(如郵局等)辦理事故申報及保險理賠申請手續。

    • (2) 萬一配送業者之理賠結果不盡理想,本公司將另行研擬因應對策,並盡可能努力讓客戶獲得滿意的答覆。

    • (3) 請預先理解:若客戶拒絕向配送業者提出必要之申請或拒絕配合,本公司亦將無法提供相應之保固與支援。

第 6 條(本商品的交付)

  1. 本商品之交付,以將商品配送至客戶所註冊之送貨地址或訂購時所指定之送貨地址(但本公司可能會限制可指定之送貨地址)即視為完成。此外,關於重量物或大型商品等,可能會採用本公司另行指定之配送方法(如車上交貨/路邊卸貨等)。客戶於收到本商品時,須於配送業者之單據上蓋章或簽收。

  2. 若無法確認客戶之門牌或表札等,可能將無法送達本商品。

  3. 若於客戶所註冊或指定以外的地點交付本商品時,本公司可能會透過要求出示駕照、健康保險證、護照等方式以確認收件人之身分。(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會抄錄駕照、健康保險證、護照等上面所記載之地址、姓名、登記號碼等)。

第 7 條(拒絕收貨等)

若客戶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本商品,或因其他客戶端之事由(包含長期不在家)而導致無法配送至送貨地址時,本公司得依自身裁量解除買賣契約。在此情況下,客戶須支付本商品之來回實際運費,以及其他本公司所產生之損害金額(若商品為無法再次販售之特別訂製商品等,則包含相當於商品的金額)。然而,若本公司對照本商品之性質、種類、數量、配送系統等,而認可另作處理者,則不在此限。

第 8 條(本商品的檢驗)

  1. 客戶於收到本商品後、安裝於車輛前且於 7 天內,應針對名稱、型號、數量進行確認,並針對是否有毀損、變形、瑕疵、不符合等進行檢查(以下簡稱「檢驗」)。若有不合格之商品,請於該期間內通知本公司網站上記載之聯絡窗口(info@8ftweekend.com)。

  2. 若本公司於該期間內未收到通知,則視為本商品已通過客戶之檢驗。

  3. 即使在上述 7 天內,一旦本商品被安裝於車輛上,或經過加工、變形,即視為已通過檢驗。

第 9 條(不合格時之措施)

若經第 8 條之檢驗導致本商品之全部或部分不合格,且本公司確認該商品後,判定該瑕疵顯然是由於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如新品瑕疵等)所致,則本公司將依據第 4 條第 4 項,迅速交付替代品,或根據客戶之指示退還該不合格部分商品之貨款。此外,客戶應協助辦理退貨相關之配送單據製作及發寄作業。

第 10 條(不可抗力之免責)

若因天災地變(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火災)、法令增修廢止、基於公權力行使之處分、運輸機關異常、勞資爭議或其他無可避免之情事,導致商品交付延遲或無法交付商品時,本公司將於對應該情事之合理期間內通知客戶。此外,對於客戶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及費用,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 11 條(溢發商品)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送達之本商品數量多於訂購數量時,客戶應與聯絡窗口聯繫,並迅速將溢發之商品寄回至聯絡窗口所通知之本公司地址。在此情況下,運費將由本公司承擔。

第 12 條(退換貨商品之處理)

超過第 8 條所定之檢驗期間(收到商品後 7 天內)後之退貨、換貨(以下簡稱「退貨等」),不論任何理由,本公司一概不予受理。

第 13 條(關於本商品使用方法等之義務)

客戶應在前提為同意以下各款事項之情況下訂購本商品。若客戶或第三人違反以下各款之前提而使用本商品,本公司對於因使用本商品而對客戶或第三人所產生之任何損害,概不承擔責任。

關於手工改裝摩托車(Custom Bike)

  • 手工改裝摩托車可能會被排除在摩托車製造原廠的保固範圍之外。

  • 本公司並不保證其完全符合各國之保安基準、法律規範及安全性。

  • 此為旨在享受設計之藝術作品(供鑑賞用)。

  • 關於在公路上行駛,其並未完全對應世界各國之法律規範,故屬於保固範圍外。於公路使用之責任由購買者自行承擔。

  • 由於本公司無法配合各國法律規範進行嚴格之規格變更,購買者於購買後,可能需要自行根據各國之規範進行變更。購買時,請在充分理解此點之情況下進行購買。

關於使用改裝摩托車、改裝零件

  • 改裝摩托車旨在享受其設計。由於需要拆解原裝車並加入不同之零件,為了配合原裝車,會進行削切、鑽孔、焊接等加工追加。加工時會產生細微之刮痕或磨擦痕跡。

  • 改裝零件並非原廠零件。可能會產生歪斜、顏色些微差異、接合處產生縫隙等情況。

  • 本公司之商品均為改裝車或改裝零件,與市面廠商之量產商品不同。安裝時可能需要進行加工。

  • 可能需要配合車體對零件進行削切、追加以調整形狀,或是調整支架之角度。購買時之交易前提為:購買者理解改裝零件具有可能無法直接簡單直上(所謂的「Pongee(ポン付け)」)之特性。

  • 在販售體制及售後服務體制方面,亦無法提供與市面量產廠商相同之服務。若被要求提供與市面廠商相同之服務(如提供代步車、協助取得原付二種車牌等),本公司無法配合處理。

  • 由於非大量生產產品,部分地方會結合市售零件來提供,部分零件之規格可能會在無預告之情況下進行變更。

  • 為了符合日本之保安基準,部分零件可能已從目錄或照片中之樣式進行了變更。

  • 改裝零件之安裝與使用由購買者自行承擔責任。於安裝時、使用時所產生之刮痕或破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屬於保固範圍。

  • 追加改裝零件可能會導致摩托車製造原廠之保固失效。

  • 追加改裝零件會使平衡及空氣阻力產生變化,進而可能對行駛性能產生影響,惟任何該等影響均不屬於保固範圍。若追加大尺寸輪胎,其油耗、加速等亦會有所不同。

  • 要求與市售車相同之性能、烤漆狀態及平衡者,請選擇原裝車而非改裝車。

第 14 條(產品保固・新品瑕疵)

  1. 於收到本商品後 7 天內,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公認有引擎無法發動、電裝系統異常(方向燈不閃爍、喇叭不響)等新品瑕疵(以下簡稱「新品瑕疵」)時,在客戶以書面(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並詳細記載具體狀態為條件下,本公司將進行本商品之維修或更換(以下簡稱「本保固」)。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得將維修委託給該本商品之製造商。此外,特別訂製商品不屬於本保固之對象。

  2. 關於本商品,若該本商品之製造商提供有保固,本公司得適用該製造商之保固。

  3. 若符合以下各款之情形,即使在期間內,亦不屬於本保固之對象:

    • (1) 因使用於用途以外之用途所導致之異常等。

    • (2) 將本商品使用於航空航太設備、核能設備以及兵器、武器或其他軍事用途時之異常等。

    • (3) 因客戶於處理上之疏忽、錯誤所導致之異常等。

    • (4) 因天災地變(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洪水)所導致之異常等。

    • (5) 未遵循本公司目錄所記載之規格、用途、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條件、圖面及其他關於本商品之事項,以及本商品(包含配件)之隨附文件之記載或其他標示進行使用,進而導致之異常等。

    • (6) 因客戶自行加工、維修、改裝、拆解,或安裝於車輛上所導致之異常等。

    • (7) 由其他機器、零件所引起之異常等。

    • (8) 因未經經驗或預料之外的使用目的或使用方法所導致之異常等。

    • (9) 因客戶違反本條款之規定進行使用所導致之異常等。

    • (10) 客戶將本商品轉售給第三人,且於轉售後才被發現或發生之異常等。

    • (11) 其他於本公司目錄中載明本公司不予認可維修、更換之情形。

  4. 於不適用本保固之情形下進行之維修或更換將屬於付費服務,客戶須另行支付本公司所規定之金額。

  5. 不論變更或加工之部位為何,若客戶於收到本商品後 7 天內自行變更規格或進行改裝,則不論該異常是否由該變更等所引起,自該時間點起即不屬於新品瑕疵及本保固之對象。

  6. 根據本商品之性質、製造年月日、規格,可能會發生無法維修或更換之情形。

第 15 條(價格、規格等之修正等)

  1. 本公司得在無預告之情況下,進行本商品價格、規格、樣式、出貨日、訂購單位數量等之修正及變更,以及終止本商品之販售(以下簡稱「修正等」)。

  2. 該修正等將透過本網站上本商品刊載內容之變更(包含因終止販售而進行之刪除),或透過其他本公司裁量之方法予以公告。

  3. 於該修正等之後,若客戶訂購本商品,即視為客戶已同意該修正等。關於本商品之細微修正或變更(包含外觀、包裝之變更),本公司將不對客戶進行個別公告。

第 16 條(付款・課稅及運費對應)

  1. 購買本商品之結帳,應按照本公司目錄或本網站所記載之方法進行。因本公司之事由,可能會要求客戶變更其所指定之結帳方法或付款條件等。

  2. 配送至日本國內之情形: 顯示價格原則上為包含運費、不含消費稅之價格(或另行標示為含稅之價格)。

  3. 海外配送(日本國外)之情形:

    • 顯示價格將為不含稅(不課稅・免稅)之價格,運費將依據第 2 條另行估價,並於協商後決定。

    • 根據客戶接收商品之國家、地區,可能會產生加值稅(VAT)、消費稅、通關時之關稅等。關於該等當地之課稅,均由購買者(收件人)根據各國之規定自行承擔並處理相關制度。

第 17 條(聯絡窗口之受理・平行輸入商品之處理)

  1. 來自客戶關於本商品交易之各種洽詢,將由本公司網站上記載之聯絡窗口予以受理。

  2. 關於自平行輸入等管道購買之商品: 針對非透過正規販售通路(本公司官方及正規代理店)所購買之商品,本公司將不對其不良品、刮痕、安裝等洽詢進行任何對應。該等商品均不屬於退貨及新品瑕疵保固之對象。請逕洽您的購買管道。

第 18 條(禁止利用著作權及商標等)

  1. 未獲得著作權人許諾之情況下,客戶不得將透過本服務所提供之任何資訊,使用或利用於著作權法所認可之方法以外之用途。

  2. 關於商標及照片等之利用: 本公司禁止未經許可使用本公司所擁有之商標標誌、照片等著作物。使用前必須事先獲得使用許可並簽署契約。

    除個人使用目的外,若發現出於商業目的而擅自使用者,本公司將自開始使用之時間點起追溯,按每件每月 3 萬日圓進行請款。

  3. 若因違反本條之規定而產生問題,客戶應自行承擔責任解決該問題,不得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困擾或損害。

第 19 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關於客戶之個人資料,將適用《GANESHA 合同会社 隱私權政策》之內容。

第 20 條(禁止事項)

客戶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屬於以下各款之行為:

  • (1) 妨礙本服務之營運,或有其他可能對本服務帶來阻礙之行為。

  • (2) 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姓名進行訂購之行為。

  • (3) 對其他客戶、第三人或本公司造成困擾、不利益或損害之行為,或有該等疑慮之行為。

  • (4) 侵害其他客戶、第三人或本公司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隱私及其他權利之行為,或有該等疑慮之行為。

  • (5) 不正當存取本網站並篡改資訊之行為。

  • (6) 針對本網站,傳送或寫入有害之電腦病毒或程式之行為。

  • (7) 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或有該等疑慮之行為。

  • (8) 將因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契約上地位讓與給第三人之行為。

  • (9) 其他經本公司認定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 21 條(本公司的免責事項)

  1. 本公司僅對刊載於本公司目錄之本商品規格承擔責任,對於本商品之目的適合性、實用性、與其他商品等之適合性及相容性、販售期間及其他任何事項,均不作任何保證。

  2. 針對因本商品、本服務所產生之直接、間接、結果性、附隨性或特別損害,或其他損害、損失、不利益,除本公司屬於製造物責任法所定之本商品製造業者等而須承擔該法之責任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若客戶違反使用注意事項,客戶對本公司將不擁有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請求權。關於因本服務對客戶所產生之損害等(包含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之賠償金額,將以客戶所購買該發生損害商品之貨款金額為上限。

第 22 條(本服務的中斷、停止)

若符合以下事由,本公司得在無事前聯絡、通知、預告之情況下,中斷或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利用:

  • (1) 因天災地變(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火災)、停電等,或因電信事業者的線路故障等,導致接單及下單等系統或設備發生故障或功能不全時。

  • (2) 因天災地變(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火災)、法令之制定修改廢止、勞資爭議或其他無可避免之情事,導致本商品之交付有變得困難之疑慮時。

  • (3) 需要針對接單及下單等系統或設備進行維修或保養時。

  • (4) 其他經本公司判定於本服務之營運上有所必要之情況。

第 23 條(關於網路服務之免責特約)

  1. 客戶利用本網站瀏覽資訊或接受服務之提供(以下簡稱「本網路服務」)時,除本條款外,亦應遵守針對各個服務所規定之個別注意事項、規則及法令,並由客戶自行承擔責任利用。

  2. 雖然本公司努力提高本網路服務中所提供之資訊及服務的品質,但對於在本網路服務中提供資訊之本商品、資訊、服務等,本公司對其安全性、確實性、實用性、合目的性、最新性、合法性、道德性,以及不感染電腦病毒之事宜,不作任何保證。

  3. 雖然本公司已對針對資訊外洩等之安全性給予充分考量,但即便如此,客戶仍須認識到存在資訊外洩等發生之危險性,並理解其並非絕對安全。

  4. 關於因利用本網路服務所產生之損害等(包含因利用本網站之訂購未送達所導致之損害等),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對於因以正常利用方法以外之方式使用本網路服務所產生之任何障礙,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24 條(條款的修訂等)

  1. 本公司得進行本條款之修訂、變更及修正(以下簡稱「修訂等」)。

  2. 本公司於修訂本條款時,將在修訂之生效日之前,透過將修訂內容及生效日以及其他必要事項公布於本公司網站之方式予以公告。

  3. 本條款之修訂將自公告時所訂定之生效日起開始適用。

第 25 條(條款部分無效或排除於合意對象時之處理)

若本條款之任一規定基於成文法、命令、規則等適用法律而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排除於合意對象之外,該規定應被視為僅在遵守適用法律所必需之範圍內進行了修正或刪除。本條款之其他規定應全面有效存續。

第 26 條(協議解決)

關於本條款中未定之事項,本公司將鑑於本條款之宗旨,與客戶協商後決定其處理方式。

第 27 條(管轄法院)

關於涉及本商品及本服務之所有糾紛的管轄,將以日本神奈川地方裁判所為專屬管轄之合意管轄法院。

2020 年 8 月 1 日 制定

2026 年 6 月 12 日 修訂